为进一步推动《旅游法》贯彻实施,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全面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市旅游局确定自1月至5月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以及不合理的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以“燃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通过对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等进行现场检查、查看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档案资料及相关财务账目、对参团游客进行满意度电话回访、暗访等形式开展。